在很多低层住宅都是没有电梯的,通常层高也就在6层左右,对于大部分业主来说,这么点楼梯还是能爬上去的,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市民对于生活质量也有所要求,比如低层住宅上下楼太累了,要求在小区内加装电梯。
不过加装电梯是会损害到低层的利益,因此想要加装电梯的话,需要征求全体业主的签字同意才行,但是在指导意见上,仅仅只需3分之2的业主同意就能装,这也很容易会引起高低层的矛盾,甚至有些高层趁着低层没在,公示完就安装了。
今天要说的也是关于加装电梯的事,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买房后被加装电梯
在去年年底的时候,女子准备购买一套房子,考虑到经济上的问题,她选择了杭州锦园小区的二手房,购买的房子是在1楼,到了今年的1月份办理了网签,3月份就办理了过户,房东也和她说过,高层想要加装电梯,他并没有同意装。
等到6月份的时候,却发现电梯已经在修建了,电梯井都挖得差不多,她是完全不知情的,也没有同意过装电梯,后续她也向房东致电了解情况,房东明确表示没有同意过,因为他要卖掉房子,自然是不可能会同意,让自己的房价下跌。
没书面反对视为同意?
在她的反对之下,电梯已经停止动工了,社区也为她和其余业主协调过,但是都没有什么作用,当天记者到现场采访时,正好社区又把业主和她喊来协商了,对于加装电梯的流程是否有问题,社区主任也做出了回复。
涉及到加装电梯的楼层,总共有28位业主,其中26户业主同意,剩余104和501是没同意,501是没有产权的,104原先业主确实不同意,按照相关的规定,只要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,在公示期间没有书面反对,社区就能备案盖章。
两任业主都没同意
公示是在1月20号到2月1号,正好房子已经网签了,原业主说自己有听说过,但从没同意加装电梯,再加上房子已经卖掉了,他也没有去管这么多,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提出了另一个说法,社区和高层多次去和104业主做思想工作。
刚开始业主确实是不同意,后面就不怎么反对了,态度也是模棱两可,所以他们就做了公示,既然没有实名制的书面反对,那就相当于同意了,所以电梯才开始安装,现在女子的意思是这样的,想加装电梯是可以,但是要对她做一定的补偿。
不过高层业主不同意,认为公示已经通知过原业主,原业主有义务通知现业主,现在房价下跌要补偿的话,那就是前后两任业主自己的事情,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。
小结
虽然指导意见上是三分之二同意就行,但是也有要求需要利益受损方同意,而低层作为受损的一方,自然是需要征得她的同意,而不是不反对就开始做公示了,没书面反对就视为同意,应该要换成没书面同意视为不同意,这才是正确的做法。
至于原业主为什么会态度模棱两可,实际上也是很容易能猜出来,高层和社区三天两头来做思想工作,要他考虑到高层的出门难题同意加装,换成谁都不敢再说不同意了,只能以沉默来反对,更何况是已经把房子给卖掉了,他更不会再多说什么。
写在最后
加装电梯的矛盾都很多,主要原因无非还是利益问题,一是低层用不到电梯,还会导致房价下跌,二是高层什么都不想给,顶多就是让低层不出钱,双方的诉求相差这么大,高层又占了大多数,自然是会引起对立情绪的。
要我说应该要明确下加装电梯的标准,把三分之二改成全体,在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,也该给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,比如按照当地的房价,给予低层一定的补贴标准,光是口头要人做出妥协,确实是很难说服。
大家对此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