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房价上涨后悔了,业主卖房后三年不搬被批捕 】2016年7月,郭某与刘某签订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,郭某购买了刘某位于广州增城区的一套房屋。同年10月24日,双方完成交易过户手续,12月23日,郭某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刘某后,刘某却因房价上涨反悔,拒不搬离,且赖着不走长达三年时间。郭某无奈之下只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,但面对执行法官,刘某丈夫仍不愿意交房,甚至将煤气瓶放在房门口,还将易燃物品摆放一旁阻挠执行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对刘某丈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并于2020年5月下旬经检察机关批捕后对其正式逮捕。(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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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州日报